
为贯彻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,规范阳光招生行为,按照西咸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,切实保障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,特制定西咸新区空港实验学校(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空港实验学校小学部)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如下。
一、招生对象
2020年8月31日(含8月31日)以前出生的学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、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、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。
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,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。
二、招生计划
4个班,180人。
三、学区范围
根据《西咸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(陕西咸教体发【2026】39号)相关文件精神,按照“学校划片招生、生源就近入学”的原则,学校2026年学区划分为:天宇六路以东,广仁西路以南,天宇路以西,泽汇大街以北;天宇路以东,云臻街以南,天翼南路以西,渊亭大街以北;天宇路以东,渊亭大街以南,天兴路以西,泽汇大街以北。
四、信息填报
符合户籍类、随迁类入学情形的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“秦务员”APP或支付宝搜索“秦务员”小程序,完成实名注册。按照招生日程安排,在规定时间内,登录“秦务员”APP或支付宝搜索“秦务员”小程序,选择“教育入学一件事”→选择“报名入口”,按照自身情况选择户籍类3种情形或随迁类3种情形之一,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,选择一所公办学校登记,若有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的,完成公办学校登记后,可再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。双(多)胞胎可采取“捆绑”报名方式,选择同一所民办学校。完成全部入学信息填报并提交后,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。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、录取进度。
五、信息审核
学校安排专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,审核通过后入学信息不能更改;网上审核不通过,请家长线上补充入学信息或到学校现场服务点现场办理,审核通过后家长会接到通知。
六、审核时间
7月6日9:00-7月17日14:00
七、审核方式
线上审核、录取,现场政策解答、指导平台操作。
八、咨询电话
029-33258336
九、审验资料
户籍类
(一)房户一致适龄儿童,选择 “房户一致”情形填写信息,具体类别如下:
1. 学生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簿,且父母一方为户主,父母 一方或学生为房产所有人,且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。
资料清单:①户口簿;②房产证明;③结婚证(如户主与房主不一致时需提供)。
2. 学生初次户籍随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登记在同一户口簿,且学生父母一方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,学生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为房产所有人,同时学生父母双方在西安市(不含周至县、蓝田县)和西咸新区无房产。
资料清单:①户口簿;②户籍地房产证明;③出生医学证明;④父母双方无房证明。
户籍类的房户不一致及其他户籍类学生由集中资审机构审核资料,由新城工作部统筹安排入学。
(二)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,选择 “房户不一致”情形填写信息。
学生初次户籍随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登记在同一户口簿,且学生父母一方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,学生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为房产所有人,同时学生父母双方在西安市或西咸新区有房产。
资料清单: ①户口簿; ②学生户籍地址对应的房产证明。
(三)其他户籍适龄儿童,选择 “其他”情形填写信息,具体类别如下:
1.拆迁未安置群众适龄儿童
资料清单:①户口簿;②拆迁未安置证明;③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、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;购房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等。
2.西咸新区集体户适龄儿童,与父母一方户籍地址相同。
资料清单:①户籍卡;②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、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;购房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等; ③出生医学证明。
3. 学生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簿,但户籍地址对应房产所有人非父母任何一方。
资料清单:①户口簿;②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、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;购房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等。
4. 学生为西咸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(合同期内)承租人适龄儿童。
资料清单:①公共租赁住房协议(合同期内);②户口簿。
随迁子女类学生由集中资审机构审核资料,由新城工作部统筹安排入学。
随迁子女类
(一)跨省随迁子女,户籍在陕西省以外,选择“跨省随迁”情形填写信息,具体类别如下:
1.学生为陕西省以外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(合同期内)承租人适龄儿童。
资料清单:①公共租赁住房协议(合同期内);②户口簿;③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;④随迁子女接受统筹入学承诺书。
2.陕西省以外户籍随迁子女。
资料清单:①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;②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;购房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等;③户口簿;④随迁子女接受统筹入学承诺书。
(二)跨市随迁子女,户籍在陕西省以内、西安市以外,选择“跨市随迁”情形填写信息,具体类别如下:
1.学生为陕西省以内、西安市以外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(合同期内)承租人适龄儿童。
资料清单: ①公共租赁住房协议(合同期内); ②户口簿;③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;④随迁子女接受统筹入学承诺书。
2.陕西省以内、西安市以外户籍随迁子女。
资料清单:①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;②租房 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;购房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等;③户口簿;④随迁子女接受统筹入学承诺书。
(三)市内跨县区随迁子女,户籍在西安市周至县、蓝田县,选择“市内跨县区”情形填写信息,具体类别如下:
1.学生为西安市周至县、蓝田县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(合同期内)承租人适龄儿童。
资料清单: ①公共租赁住房协议(合同期内); ②户口簿;③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;④随迁子女接受统筹入学承诺书。
2.西安市周至县、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。
资料清单:①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;②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;购房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等; ③户口簿;④随迁子女接受统筹入学承诺书。
所有随迁类适龄儿童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上传 “西咸新区随迁子女接受统筹入学承诺书”(自行打印填写并拍照上传招生平台)。
附件1: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日程安排


附件2:西咸新区随迁子女接受统筹入学承诺书

西咸新区空港实验学校
(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空港实验学校)
2026年6月16日





















